桃園縣1名街友在97年9月時,為了想要看王建民拿下19勝的新聞,從超商內偷了一份價值10元的報紙,被陳姓店長當場抓到,店長氣憤地拿球棒活活把街友打死,法官認為,店長反覆猛力持棒狂打,案發後沒有和死者家屬和解,因此以傷害致死罪重判10年有期徒刑。

引用自: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3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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