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6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一直以來,小姜靠著勞力工作養活自己,卻在42歲這年,沒了工作,也無處可去。

2000年之後,因為經濟型態的改變,許多中壯年齡層面臨失業,甚至是流落街頭。

一旦成為遊民,日子久了,就會越來越習慣。社福單位定期會在這裡發送衣物、棉被,但是對於有意願工作的遊民來說,他們需要的不是魚,而是釣竿。

政府提供的短期就業方案,讓遊民有分固定的收入,可以租個簡單的房子,但是卻可能因為工作到期,而再次回到街頭。

有份工作不容易,長期的工作更為困難。如果沒有相關的就業協助,遊民如何脫離居無定所的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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