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北市議員一番噴水趕遊民的言論、引起社會議論紛紛,也讓是否應該制訂相關法令的問題、再度被搬上檯面。事實上、早在民國88年,當時的馬英九市長就已經把「遊民輔導自治條例」送到市議會,但十幾年以來一直沒有下文。今天有國民黨市議員表示、這是因為每次送來的條文換湯不換藥,還是無法解決沒有身分證明街友的問題;而民進黨議員則呼籲市政府不要再拖了,應該盡快對法案提出修正。

寒冷的冬天,人權團體指控台北市府以噴水方式驅趕艋舺公園裡的遊民,這樣的做法引起爭議,26號市府大動作澄清,也強調明年底前,會將「遊民輔導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但國民黨市議員林晉章批評,這項條例已經拖了十幾年,要求市府半年內就得送審。

而根據資料顯示,民國62年市府發布「取締遊民辦法」,直到83年才廢止,改為「遊民輔導辦法」,88年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上任時,「遊民輔導自治條例」第一次送交市議會,但相關條文還是不能解決沒有身分證明的遊民,遭到市議會退回。96年郝龍斌市長上任時再送審一次,但林晉章表示,三年多來,條文內容還是換湯不換藥,無法解決問題。去年底市議員改選,依照規定跨屆不審,林晉章強調,郝龍斌第二任台北市長都已經上任一年多了,相關條文還是沒有更新,民進黨市議員也希望市府能重視遊民問題,盡速提出修正。

而台北市社會局表示,目前即使沒有條例,也依照83年通過的遊民輔導辦法執行相關業務。

遊民問題牽涉層面廣,市議員盼了好久,遊民輔導自治條例始終沒定案,也期盼下會期,能列為優先法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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