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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 23:29 作者:許純鳳  台灣立報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去年耶誕夜,萬華遊民遭潑冷水驅趕,引起社會譁然,突顯遊民安置問題。為了滅火,總統馬英九、台北市市長郝龍斌提出增設短期收容所與庇護中心,然而,長期關懷街友的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執委郭盈靖批評此法是「走不通的老路」,治標不治本。

管理制度不人道

根據統計,收容所制度管理過當,導致超過8成遊民不願意進入收容所。郭盈靖呼籲政府應徹底檢討現行收容所制度的問題,讓遊民得到更有尊嚴的對待,才是可行之道。

「住收容所,就像住監獄。我又不是犯人,為什麼要去住那裡?」曾入住收容所的遊民直言。台灣當代漂泊調查發現,遊民不願意居住在收容所的主因在於,不滿收容所的管理制度,凡事都要報告,遊民阿明透露收容所內禁帶外食,遊民阿管則提到收容所的電視遙控器由辦公室遙控,僅能收看同一台,十分不自在,缺乏人性化制度。

職業篩選下的犧牲者

除了管理嚴格,收容所對安置對象也有資格限制。郭盈靖指出,安置對象以老病傷殘者、有工作能力或意願者為主,排除中高齡,難以找到工作的族群,除非身體微恙,否則難逃露宿街頭的命運。根據台灣當代漂泊統計,有6成遊民年齡約在46到65歲,有近7成遊民以臨時工維生,月收入不到3千元;進一步探討換工作或沒繼續工作的原因,有4成遊民表示身體無法負荷工作量,或年紀太大找不到工作。

55歲的遊民阿寶便是一例。在外流浪8年的阿寶,平日打零工維生,2年前輕微中風,加上長期在外日曬雨淋,身體越來越不堪負荷。去年,他的右腳骨折,住進收容所休養半年,當右腳逐漸復原時,收容人員開始催促他去找工作。儘管阿寶可自由行走,但醫師診斷無法久站,像是街頭舉牌或出陣頭的工作,對他而言都太困難,阿寶最後只能重回街頭。郭盈靖呼籲政府放寬收容對象的限制,讓無力工作的中高齡遊民也能得到妥善安置。

應加強治本方法

郭盈靖分析,短期收容所無法解決遊民居無定所的問題,多數遊民僅能得到3到6個月的安置。在收容期間,有些遊民獲得穩定工作,足以負擔租屋費,便能停止流浪;倘若失去工作,就得再回到街頭。郭盈靖推估,遊民回流率約在4到5成,所以她認為政府除了設置收容所外,應該給予遊民租屋補貼,讓他們不再居無定所。

從長遠的目標來看,台大建築與城鄉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黃麗玲建議政府仿效日、韓,提供遊民低租金的社會住宅。政治大學社工系副教授王增勇也提到,美國曾以臨時收容的方式安置遊民,結果徒勞無功;後來,紐約市政府規劃社會住宅,獲得不錯的成效。王增勇強調:「遊民不是犯人,不應該受到嚴密的監控,應運用更多元的照顧和安置方式,讓遊民得到更人性化的對待。」

引用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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