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2年1月16日 

Q:怎會成為遊民?
A:我從沒想到有天我會變街友,30多歲時,我什麼都有,娶了20多歲的太太,等於引狼入室,她跟娘家人後來帶著孩子移民,我的錢不知道為什麼就沒了。
以前有穩定工作,還租得起房子,後來職業不穩定,錢又少,沒辦法租,因房子很貴。後來我接受慈善團體救世軍的接濟,維持生活,然後找工作。可是我覺得很奇怪,怎麼找工作,待遇跟我過去越差越多,我做事一直很實在。

Q:你做過哪些工作?
A:我做過派遣工、出陣頭跟粗工,工資都很低,但做的事都很粗重。像建築粗工我也去做,但做的事都比正職工重,因這些工作又粗重又髒,比如在工地地底下挖土,正職不要做的,就叫我們去做,挖完全身都是泥巴。工資是1000塊,有時遇到無牌人力公司,只給700,300說要扣稅。我心想沒關係,反正有工作就好,沒想到第二天還是扣300,變成每天700。他說你要做就做,不要做就不要做,這真是太糟蹋人了。付出的勞力跟收入完全不成比例,又容易職業傷害,我後來就受傷,因公司不賠,我沒辦法工作,還要自己醫,毫無保障。別人都以為遊民只要有工作就可以生活,可是這種工作跟待遇,我們實在受不了。
Q:覺得憤怒?
A:我不是憤怒,只是想把這些真實的東西說出來。過去遊民都沒有聲音,社會也歧視我們,說我們懶、不工作。4年前,我開始參加當代漂泊協會,我們幾個遊民跟學者、社工跟攝影師學拍照,後來協會借我們相機,我就藉由拍照,呈現遊民的委曲跟生活。既然大家有眼睛看,我們就用照片來讓大家看到真相,跟政府講的不一樣。

「請對我們寬容點」

就像政府說沒有驅趕我們,可是我拍的公園,裡面的座椅不知從何時悄悄加上橫桿,就為了禁止遊民進入、遊民勿躺。我也去拍遊民能有的棲身之所,讓大家看看,如果遊民能租房子,是租怎樣的房子?因負擔不起高昂交通費用,我們只能選擇位於市中心邊緣,環境很差的房子,既不安全,也不衛生。像之前我用2500租的1坪大房子,樓梯搖搖欲墜,天花板破敗,電線外露,真的很難住。
社會上有人冷言冷語說,我們做這些都嘸效啦;而且我都67歲了,也沒什麼好講了。可是,我們是受害者,每個人都有過去,在我們最絕望時,只請求社會對我們寬容一點,理解我們。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引用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63524/IssueID/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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