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林麗玉

引用自: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8/112012042601271.html

台北市政府先前以「灑水」方式驅趕遊民,引發各界爭議,為了妥善處理遊民相關問題,北市府跨局處會議,在三月底完成「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修正,並確立處理遊民問題三大方向,包括如果遊民妨害治安、違反社會秩序,會由警察局、環保局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廢棄物清理法執法;如果遊民需要幫助,則由社會局、衛生局等介入協助,但如果是單純露宿街頭,北市府則以不干預為原則,必要時給予協助。

台北市幾個遊民聚集的地點,包括台北火車站、龍山寺周邊,因為遊民聚集多,引發民眾擔心治安、環境等問題,甚至台北市曾發生有遊民,在龍山寺遭到北市公園處天冷時,以灑水方式驅趕,北市府遭質疑處置不當,由於遊民相關安置處理,分屬社會局、警察局、還有衛生、勞工局等局處,為了避免引發後續遊民安置爭議,北市府跨局處,在三月底完成「臺北市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社會局社工科長林佩瑾說,這次修法更確立未來處理遊民問題的三大方向,如果遊民有妨害治安、違反社會秩序、或破壞環境衛生,會由警察局及環保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執行法等積極執法;不過如果是需要幫助的遊民,會由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等全力介入協助;但如果是單純露宿街頭的遊民,北市府以不干預為原則,必要時給予適當行政協助。

 社會局表示,「臺北市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修正,除了釐清各局處權管分工責任,也更清楚對遊民界定、查報、輔導等,有更清楚明確的制定,以便積極處理遊民協助、安置、就業等問題。而這次草案新修正的焦點,在於人權議題,為了檢視有無違反人權保障疑義,北市府也在今年初,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才確立這次處理遊民問題三大方向。

另外參照社會救助法第十七條,對於「不願接受安置者,予以列冊並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訊。」,市府也決議納入遊民自治條例草案中。對於影響社區權益的少數遊民,例如疑似精神疾病、反社會人格違常及藥、酒癮者,因為現行法規沒有辦法有效處理,這次的草案,也會針對這類個案,將規劃更適切的處理模式,減低社區的反彈,市府也將組成跨局處專業團隊主動訪視,研擬因應作為。

社會局表示,臺北市的遊民中,絕大部分設籍在外縣市,未來市府除了跨局處研擬處理方案,也會針對跨縣市合作處理遊民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內政部進行跨縣市協調,列為北北基協調合作會議議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當代漂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