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2  NOWnews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引用自:http://www.nownews.com/2012/05/02/11689-2810077.htm

臺中市召開遊民業務聯繫會報,會中針對午夜十二時以後街友安置問題、街友強制就醫條件等議題,引發熱烈討論。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超過午夜十二時的街友安置並非常態,指示社會局再與警察局溝通,建立完善的後送機制。衛生局技正林永賓則說,只要看到遊民有傷口或出血,基於人道考量,都可直接送醫,不需經過衛生局認定。     

警察局保安科股長林崇懿反映,警察局因二十四小時執行勤務,常是民眾舉報遊民的第一線,但街友關懷中心以影響安寧為由,超過午夜十二時即不接受遊民安置,林股長認為應有妥善配套機制,若任街友待在警局,也會造成辦案、處理公務的困難。

王秀燕認為,超過午夜安置遊民的狀況應屬個案,若請個案隔天再自行登記入住,執行上成效不彰,社會局應與警察局再溝通,建立完善的後送機制。王局長提出兩點方案,一為社會局出面與街友關懷中心協調,以個案方式安置有此需求的街友,由社會局補貼經費;二為社會局與各地區養護中心合作,午夜十二時後若有安置需求,先送往養護中心,隔日再將個案送至街友關懷中心。   

西屯區公所報告轄區內街友因疑似皮膚疾病搔抓,造成外衣可見血跡,是否構成強制就醫要件?衛生局林技正強調,基於人道考量,只要警察或社工員目擊遊民有受傷、出血等狀況,不需等待衛生局認定,即可直接送醫;若是遇到疑似精神狀況不佳的街友,社工員與警察單位可通報地區衛生所,由衛所護士進行初步認定,並協助送醫。

王局長強調,每位街友都有一段歷程或故事,應以包容與人性關懷的方式處理,希望未來在安置街友的同時,也能顧及街友自身的意願,在人權與社會安全間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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