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立報社論  20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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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的情景,換做今天,很可能就是日前震驚國人的勞工臥軌抗議。

此事延宕已久,但始終未獲解決,失業勞工反被政府「追債」,可說種下勞工「狗急跳牆」的遠因。

但值得深思的是,外界對這種「脫軌」演出如何反應?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高調抨擊,此舉形同工運人士把「勞工身體當籌碼」。問題是,勞工除了身體這個籌碼外,可還有其他?

人們經常把座談、陳情、遊行,當作等量齊觀的意見表達手段。殊不知,這些差異不在形式本身,而由階級決定,更沒有太多的自主選擇空間。愈是弱勢,表達手段便愈往激進傾斜,因為體制本身就有階級偏差,使得勞工的意見總是被「理性管道」排除,故勞工的意見表達方式總是座談少、遊行多,再不行則從遊行轉變為面對面衝突,「臥軌」其實沒那麼人們想像的那麼「特立獨行」。

兩相對照,人們可曾看過國內、外有資本家上街遊行的場面?為何沒有?答案很簡單,因為資本主義體制保障了他們的發言權。每日有媒體追蹤報導不論,官商之間通常也有常態性的座談與溝通,倘若動口不動手的「文鬥」就能達到目的,何需像勞工那樣搏命「武鬥」?

明乎此,光看行動本身有無「理性」、「合法」,而大發議論,猶如書呆子唸書,只看文字,卻不瞭解文字所指涉的世界。實際上,行動的激進程度與當事人的弱勢處境息息相關,只有走投無路、無計可施的人才會採取激進手段,畢竟這是攸關身體與生命付出,更是「成本最高」的意見表達方式,權勢者不會輕易為之。

令人失望的是,總統馬英九竟然還以「法律問題」回應,渾然不察,若無陳年冤屈,何來臥軌舉動?若非體制不公,誰不想當紳士淑女?臥軌勞工,是法律棄民,但馬英九刻舟求劍,硬用法律規範,豈不是苛政猛於虎的現代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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