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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28)下午,來自民間多個公民團體到台北市議會抗議市議員王正德歧視城市貧民言論,要求王正德議員公開道歉,並要求台北市議會紀律委員會對於議員歧視言論做出懲處,以及敦請台北市議員秉於照顧弱勢之責,積極扮演監督市政之職,督促台北市政府制定「尊重人權,還給居無定所者一個有尊嚴的生存空間」的政策 

在民間團體的倡議下,台北市議會在今年(2014)初的12日好不容易通過《台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刪除了其中歧視遊民的條款。然而,上個月(4月中),台北市社會局於台北市議會進行遊民專案報告時,台北市議員王正德竟語出驚人地指稱「遊民很多是潛在的神經病」、「輔導遊民就像餵野狗一樣,會越餵越多」、「晚上不去收容所,可開車送上陽明山、早上散步,這樣對他們身體也好」等歧視城市貧民言論。針對王議員的失序行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隨即發起「街友是人,也是公民」連署行動,要求王正德議員為不當言論道歉、要求台北市議會紀律委員會作出懲處,至今已有26個民間團體及超過600位公民連署支持,強烈譴責歧視遊民的不當言論。

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世新表示,長期以來,街友存在於台灣各個角落,政府幾十年來,由於官僚主義掛帥,面對街友問題的態度和做法,越來越消極保守,一些民意代表對於街友說出一些違反人權與充滿歧視的法西斯言論,我們站在人權和反歧視的論點上,表示極為憤怒和遺憾。我們更不能接受,民意代表與社會大眾,把髒亂、擾亂社會治安等汙名加諸於街友身上,而不用為街友的問題付出一點責任。今天,我們站在這裡,除了我們自己身份是同志,我們也擁有其他弱勢身份,也常常受到各種的歧視,所以,我們不只為自己發出怒吼,同時也為街友發出怒吼,要讓大家了解,人權問題是不分階級貴賤,是人人都需要的普世價值,希望政府和政治人物能嚴肅的面對街友的問題,不能再逃避,我們會持續的監督政府和政治人物的態度和作法,一直到街友問題得到解決。

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執行委員郭盈靖表示,王正德議員的發言,代表的是有權力制定政策者傾向於「眼不見為淨」的政策思維。現實社會存在許多製造流浪的因素,包括工作不穩定、租不起房子、社會福利與支持系統不足。台北市議員若要開戰,請向貧窮開戰,請向製造窮人的不公社會結構開戰,實際從政策著手,改善居無定所者的生存困境,包括運用公有設施,提供緊急避災場所,增設多元的「社區住宅方案」,並將都發局納入遊民安置輔導條例的權責單位。

遊民行動聯盟成員小姜表示,如果能夠有個遮風避雨的住所,誰想要露宿街頭?大多數街友都有工作,都在打工。但由於露宿街頭,睡眠品質都不好,所做得工作大部份都是體力工,身體經常難以長期負荷。很多街友做得工作,又都具有危險性,工作受傷了,醫藥費經常沒辦法支付,醫療照護也成問題。現在政府對街友的租屋補助,街友必須先有固定工作,對街友來說有困難,例如沒有聯絡方式,應徵時就很尷尬,到最後只好繼續打臨工。在此,我們希望請民意代表爭取政府的蚊子館,讓我們有個可以住的地方,我們也會維護那裡的清潔,保持衛生。

 對於王正德議員指稱「遊民很多是潛在的神經病」。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劉麗茹表示,台北市為全國經費,資源最豐沛的所在,應該帶頭示範,以具體周全的友善政策善待台北市街友,讓潛在的"神經病"因子消失,並且應該全面檢討台北市現行之心理衛生推廣政策,從根著手,從國小乃至高中之正規教育裡,設計常態性之心理衛生教育,讓全體市民從小就有正確的心理衛生認知。王議員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隨意將精神疾病的標籤貼到遊民身上,根本就是帶頭作了最壞的示範!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祕書施逸翔指出,遊民其實是資本主義過度發展、分配不正義體制下的受害者,掌權者必須好好面對的責任和義務。2009年世界人權日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正式成為我國國內法律一部份,兩公約將反歧視視為最重要的原則,除了兩部公約的第2條及公政公約的第26條確立了不能因任何身份加以歧視之外,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透過適當的措施來消除歧視。然而,王正德的發言暴露出掌握公權力者不但不思消除,反而更加深了社會歧視遊民的矛盾。在此呼籲王正德議員收回不當發言,也建請台北市所有議員認真看待去年國際人權專家給台灣政府的建議:「政府部門、地方機關與公民社會組織,應該緊密合作來想辦法找到遊民。專家建議應為此擬定先導計畫,測試並評估各種援助遊民的方式,特別是讓精神科醫師、醫生、街頭工作者、地方機關與政府部門都能盡一己之力。」台北市議會應盡到監督職責,確保剛通過的《台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能被落實,給居無定所者一個有尊嚴的生存空間。關注遊民議題的團體願意合作,但請掌權者先摘下歧視的眼鏡。

記者會最後,民間團體將陳情連署書遞交議會,要求台北市議會正面回應陳情書中的三大訴求(請見附件),並呼籲台北市民在接下來的市議會民調初選中,以實際行動制裁這些歧視弱勢民眾的議員,表達我們割爛議員的決心。

 

行動發起團體: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行動聲援團體:遊民行動聯盟、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施明德文化基金會、新北市康復之友、青年勞動95聯盟、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兒少29條研究會、綠色酷兒協會

 

新聞連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王寶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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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陳情連署書

 

臺北市議會418日聽取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就「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專案報告,王正德議員表達街友多為「潛在神經病」與「街友像餵野狗一樣」之言論,我們深表遺憾與痛心!

今日我國簽署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多年,惟政府遲遲未完全落實公約所保障之各項公民權利,王正德議員身為首都民意代表,不但罔顧其照顧人民之責任外,且其言論讓人無法苟同,身為議員,更該監督臺北市政府落實公約所保障之各項權利,而非於聽取專案報告時,口出違反國際公約與人權的言論,此番言論以嚴重違反兩公約「不得引起純粹以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或社會階段為根據之歧視」,對此,我們有幾項訴求:

一、 要求王正德議員公開道歉、要求臺北市議會議長召開紀律委員會作出懲處

二、 要求台北市議會邀集民間團體與政府代表針對「促進精神疾病遊民健康權益保障」召開公聽會

三、尊重人權,還給居無定所者一個有尊嚴的生存空間

(一)落實遊民作為住宅法適用對象,將都發局列入遊民安置輔導條例的權責單位

(二)運用公有設施,提供緊急避災場所與增設多元的「社區住宅方案」

(三)不得隨意丟棄遊民家當, 不得對遊民進行惡意驅趕行為

(四)落實遊民勞動權益保障

 

發起單位: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連署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兒少29條研究會、北台TG姐妹聯誼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花蓮縣谷若思全人關懷協會、社團法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恩友愛心協會台南教會、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殘酷兒、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幸福生活站、社團法人臺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就業歧視監督聯盟、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新北市淡水愛鄉協會、台灣風信子精神障礙者權益促進協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華光社區自救會、紹興社區自救會、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遊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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