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民間團體訴求,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許立民局長主持,召開「協商臺北車站遊民置物空間」會議,邀請臺北車站居無定所者與民間團體與會。儘管會議時間在晚上7:00,會議地點在臺北市政府,當天仍有十多位臺北車站居無定所者從臺北車站搭車至臺北市政府參與會議。一行人走進北市府,市府一樓已熄燈,一位居無定所者打趣的說,「日頭都落山啊,阮接督馬來」。
我們認為這次會議具有重要意義!雖然在今年3月31日「這是家當!不是棄物」行動後,北車居無定所者至臺北市政府陳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史上頭一遭邀請居無定所者進會議室,聆聽居無定所者的心聲。然那次僅是官方接受人民陳情,人民表達意見,未進行政策措施實行的交流討論。
11月15日,是台灣政府史上第一次邀請遊民坐上會議桌,遊民出席攸關自身生存空間與權益的遊民政策會議,針對「臺北車站遊民置物空間」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鐵臺北站進行協商。
當日會議,北車居無定所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鐵臺北站、民間團體就「北車公共空間家當置放新措施」、「提供遊民安全的置物空間」、「11月13日清移遊民家當至垃圾場的爭議」、「建立北車遊民置物協商機制」進行溝通討論。
這次會議,雖然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著重聽取各方意見為主,但上述議題,在各方充分交流之下,仍做出初步結論:
一、維持整齊,北車環境與遊民生存空間取得平衡
儘管在北車居無定所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鐵臺北站、民間團體共同努力下,改變臺鐵臺北站原訂11月13日起強制清除遊民家當至垃圾場的禁令,促成現行臺北車站公共區域白天置物新措施:居無定所者將行李物品放置社會局提供之行李袋,統一放置北車南門牆面,即不予清運。
然而,在11月15日協調會上,「家當會被清掉」仍是大多數居無定所者心中最大的恐懼。「今天可以放,但會不會哪天又說不能放,公告又貼出來,要清我們的家當?」許多居無定所者在會中不斷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長詢問。
對此,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許立民局長表示,將家當裝在袋子,放整齊,這項新措施就比較好維持。
二、提供遊民安全的置物空間,後續各方繼續努力
根據當代漂泊協會2017年4月「臺北車站居無定所者家當置物需求調查」,超過九成(93%)居無定所者有置物需求,超過八成(82.8%)居無定所者希望有一個安全的置物設施,如置物櫃,免於家當遺失的恐懼。
對此,民間團體在臺北車站附近多次進行場勘,找尋適合的置物空間,並建議採取多元、分散的置物措施,提供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參考。會中,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對於民間團體所提的地點,在他們與權責單位接洽後,礙於消防通道,有設置的困難。關於置物空間的確是不容易,但之後仍會繼續努力找尋適合的空間。
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兩個月內研擬「臺北車站遊民家當處置管理辦法」
臺鐵局臺北站於11月初張貼公告,「為提升國家門面及台北市之形象,本站配合市政府規定,逢每日8:00至20:00時段,車站周邊屋簷下嚴禁堆放行李…」並於11月13日上午九時,將遊民未置放於北市社會局發放的置物袋的家當,清移至垃圾場。
政府部門場地權責機關執法將露宿在外居無定所者的家當,包括衣服、藥品、證件、睡袋、輔具…當做廢棄物清理,這不是第一次,長期以來都是如此。然,究竟政府依據什麼法令可以這樣執行?臺鐵臺北站於公告中表示,配合市政府規定,又是什麼規定?
當天,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吳富凱律師提出以上詢問,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回覆,依據「臺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遊民經常聚集場所之環境維護及場地管理權責事項,由市政府各該管理。
對此,法扶吳富凱律師指出,依照「臺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第四條,由環保局協助處理堆積的僅限廢棄物,但11月13日遊民被丟棄的是藥袋、衣物、證件等等,並非無主廢棄物,而且,若因為行政機關執行公權力不當侵害人民的財產權,其實是有刑事、民事上的責任。
吳富凱律師進一步指出,「臺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從頭看到尾,看不到有任何一條可以恣意侵害人民財產權的規定,也沒有提到,政府可以把遊民財產當成垃圾、廢棄物來處理。依照自治條例,我們的確可以幫遊民的財產做管理,但管理不是廢棄。對待遊民的家當,那是他們的家,他們所有的一切都在裡面。我們對待遊民家當,程序上應該更謹慎,更尊重,更加保護他們的生存權益。
對於法扶吳富凱律師從法律面向,提醒政府將遊民家當當成廢棄物清理,於法無據,處理程序也侵害人民財產權。以及其他民間團體提出建議,對於遊民家當處理應建立完善的公告、管理、領回流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許立民局長表示,會改善對於遊民家當管理的規定、程序,兩個月研議。
四、建立「北車遊民置物」對話機制,未來持續溝通
會議當天,民間團體向臺北市政府表達,對話機制建立的重要性,目前北車公共區域置物新措施,僅是一個起步,對於如何促進遊民生存空間與臺北車站環境之間的平衡,今天提到許多作法,包括多元的置物措施、分散的置物空間,或是像居無定所者阿西所提,由遊民自主的做北車環境清潔,以及北車家當處理流程與管理辦法,在北市府社會局研擬公佈前,都希望權利受影響者有參與討論的空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能建立固定的對話機制。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更進一步指出,在身心障礙者一句很有名的話「沒有我的參與,不要幫我做決定」,在這個建立置物機制的過程之中,邀請權利受影響者參與很重要。另外,也建議北市府和臺鐵成立北車無家者權益委員會,建立對話的機制,這不是憑空,臺灣有很多案例,如過去被迫遷的樂生,後來成立漢生病人權委員會。
除了民間團體認為建立固定對話機制是重要的,今天出席會議,臺鐵臺北站代表也表示,贊成定期召開會議研討,了解你們有什麼需求,我們有什麼需要你們協助的,來解決問題。如同許局長所說,你好、我好、大家好。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許立民局長表示,未來會繼續和大家溝通,遊民家當管理機制研擬後,也會與大家溝通。
北車遊民家當置物事件,是個危機,也是個轉機。在這過程之中,透過各方的努力,爭取出北車遊民在公共區域置物的空間,也看見臺北車站環境與居無定所者生存空間獲取平衡的可能性。
這當中,權利受影響者的參與是重要的!11月15日,是台灣史上第一次,遊民坐上會議桌,參與攸關自身權益的政策討論,希望這次的會議,是個建立遊民政策對話機制的開始。臺北市政府在台灣的遊民服務措施上,一直扮演領頭羊的角色,「沒有我的參與,不要幫我做決定」,希望臺北市政府率先打破長期以來官僚制定遊民政策的作法,讓權利受影響者參與遊民政策制定,建立由下而上的對話機制。
發起團體:遊民行動聯盟、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反迫遷連線、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世新大學社發所遊民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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