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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9 01:01 中國時報  【林郁雯/花蓮壽豐(研究生)】

     應曉薇議員嘉獎灑水以驅趕遊民的粗暴論述,引得罵聲四起。她的想法十分「簡單」,她將愛滋帶原者、藥癮、酒癮、毒品等犯罪問題,當作遊民議題,而非社會問題。同時她更堅定的信仰著唯有她的處置,才能夠減少艋舺的犯罪率。在這樣的氛圍中,和她吵著要好好反省體會街友的處境,是多麼艱鉅的任務

     

     我在艋舺長成,未曾排擠街友。試問誰是天生想要流浪街頭,餐風露宿。街友之所以成為街友,原先就有許多我們無法想像的苦楚。人在街頭生活以後,開始會有街頭生存的樣態,也必須要有在街頭生存的本領。當街友間有紛爭時,難道還要訴諸法律或是勞請警察走「正當」程序?雖然有的街友也並非沒有資產或是沒有「家」,不過街友長期漂泊,已習慣將自我隱身在社會角落,有其生活風格和生活態度,更累積了自己的人際社會網絡與社會資源,使彼此能夠相互關照。其他人又怎麼能夠專橫霸道的,將他們都貼上社會敗類的標籤,破壞那好不容易支撐起的無形家園。無論是街友或是遊民,都不僅僅只是一個稱呼。誤以為將他們從艋舺公園「沖」走,一切就會消失。街友同你我一般,擁有身為「人」與被尊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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