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政府推出社會住宅政策,整體方案五都選舉前不會出爐,立委質疑緩不濟急,昨天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決議,內政部租金補貼應由每月三千六百元提高至平均四千六百元,最遲二○一二年實施,初估一年增加支出二.八八億元。另外,財委會也提案,要求三個月內研議實施「租屋券」的可行性。
現有政府的住宅補貼政策中,今年規模為兩萬四千戶,其中台北市有四千二百二十一戶,台北縣有四千五百一十六戶。
一年增加支出二.八八億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辦理租金補貼是為了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申請條件之一為無自有住宅且租賃住宅之家庭;住宅補貼是採用評點制,對於收入較低及具備弱勢條件者(例如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等),於評點時都將給予較高的分數。
財委會昨邀集相關部會報告社會住宅政策,內政部次長林慈玲答詢表示,社會住宅政策還在規劃中,整體方案選前不會提出,未來兩週內先從台北縣、市挑選三至四處辦理,預期提供一千戶以上住宅,但興建時間還不確定。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質疑,內政部根本尚未妥善規劃,政策還沒研究好就公布,目前北市空屋一大堆,應該先調查需求再推出政策。
學者:社會住宅難救高房價
受邀列席的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直言,社會住宅解決不了高房價問題,要讓弱勢族群有屋可住,可以從空屋餘屋著手。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也認為,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只有一千戶可以抽中,相當不公平,而且如果管理不好可能變成貧民窟,內政部本來就租金補貼,不如將興建社會住宅的經費,拿來將租金補貼由每月三千六百元提高至一萬元。
林慈玲說明,目前政策方向是「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社會住宅為輔」,今年度辦理租金補貼兩萬四千戶,不分租屋地點,每月補貼三千六百元,一年到期後可再申請。
立委提案 仿美實施租屋券
立委質疑租金補貼太低,決議要求內政部最遲於二○一二年應由目前三千六百元提高至平均四千六百元,並考量城鄉差距;財委會並通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要求參考美國「租屋券」計畫,於三個月內研議完成在台灣實施「租屋券」的可行性評估。
不過,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表示,市場上有「住宅歧視」,政府給租金補貼還是租不到房子,因為全國的房東都在逃稅,一旦收受租屋補貼,一定會被國稅局查稅,因此,除了租金補貼之外,希望由政府提供一定品質的房子,而且只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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