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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潑糞評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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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蔡惠萍】

2012.05.15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92924.shtml

幾個高中生深夜欺負露宿的遊民,將排泄物當頭淋下,還自拍「傑作」PO上網。影片曝光,指責聲浪排山倒海而來,相隔一天,其中兩個「糞青」在鏡頭前下跪道歉,表示「他們會好好反省」。但需要反省的只有他們嗎?
 
社會輿論及網友大罵他們是人渣、廢物,也痛批「教育失敗」。但少年會做出如此偏差的行為,恐怕是事前不以為是錯誤,否則不會上傳影片炫耀;除為了「好玩」之外,恐怕還有更深沉的原因。
 
少年在影片中說,「補習班老師說,這樣可以激勵遊民脫離街頭」。其中一名學生的小學同窗更透露,少年自小就以欺負遊民為樂,會對遊民吼叫、丟石頭。顯然,他自小就出現的偏差行為,卻一直未獲糾正,甚至被大人、師長默許,長大後才會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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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3 苦勞網 公共論壇

張智琦 (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 責任主編:張心華

不論在媒體再現或社會印象中,「遊民」都是長期承受污名的一個群體,很少被給予不同的命名與意義。去年底,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灑水驅趕遊民」的言論引起非議,遊民獲得社會大眾廣泛同情,究其原因,應是寒流來襲時噴水趕人的「不人道」程度,逾越了中產階級市民的價值觀。換個角度想,若是「無寒流時」噴水或改以其他方式驅離,恐怕就不會造成多數民意的反彈,說穿了,這是一個特定語境下的符號構連效果。
  
同樣的道理,我們要如何理解近日PTT爆出的強恕中學學生對遊民潑糞的事件呢?學生所攝影像、行為動機顯得比噴水驅趕更不人道,一時間,網路鄉民及新聞媒體高度關切此事,遊民從普遍時空意義下的「缺席者」,變成廣大鄉民注目且施以同情的「受害者」,潑糞學生則被妖魔化為十惡不赦、教改失敗的「垃圾」。在此,光明對抗邪惡的戲碼再度上演,而鄉民站的那一方,當然是清除垃圾的一方。
  
這類正邪不兩立的故事,結尾總是相似的,最後不堪龐大的輿論壓力,兩位潑糞學生在鏡頭前下跪、磕頭道歉,請求社會給他們一次機會。有趣的是,他們主要道歉的對象,他們請求原諒的那個「社會」,顯然不包括遊民,而是網路鄉民及新聞媒體代表的多數中產階級市民的社會──他們的舉動對不起所屬群體的價值觀,因而要被主流社會驅逐。

鄉民的偽人道主義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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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3 21:09 作者:社論/ 台灣立報

去(2011)年底,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質詢時要求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以潑水的方式驅趕遊民,還說「誰把水灑到遊民身上就發給獎金,因為這些遊民實在太糟糕了」。在議會殿堂上的質詢內容,後來議員辯稱只是「開玩笑」和「失言」,但是基本態度沒有改變,她誣指遊民為持槍、販毒、吸毒、騷擾女子的犯罪淵藪,還捏造遊民是愛滋病患和姦殺幼童與婦女的死刑犯,甚至動員當地里長和居民來向抗議她的人權團體嗆聲。

沒想到應曉薇議員的「玩笑話」,日前真的有高中生將之具體實現,他們把紅茶混著糞尿,潑向在路邊休息的街友,還得意洋洋的拍攝成影片,放在網路上供人瀏覽。不過這兩位高中生比議員坦率,直言這麼做純粹是因為好玩,也沒有忙著幫遊民羅織罪名,而只是認為遊民比較好欺負,應該不會被報復。

兩相對照,潑糞尿的兩位學生比主張潑冷水的議員要好得多,無奈這種歧視已深入人心、滲透骨脊,以致學生在道歉時還說「沒有必要為了一個街友,害死我們三個社會新鮮人啊」,先前也在網路留言「這樣刺激他們,可以幫助他們努力脫離遊民生活」。這和議員將街友與當地居民劃分為「有問題/正常」的看法如出一轍,前者就是需要被驅趕、被刺激、被輔導協助脫離有問題的狀態,而且人是有絕對的高低之分,「正常人」就是比「有問題的人」要高等、尊貴。

再進一步,這個社會向來就是教導大家把人分等分級,例如某電腦補習班的廣告不斷強力宣傳,水電工、停車場管理員……都可以變成電腦工程師,言下之意後者當為前者的表率,或者前者應該被驅趕、被刺激、被輔導協助變成後者。這種貴賤之分已經不是職業身分的差別,而是一種對人的根本分類,被潑糞的遊民不願提出告訴,表示「自己是遊民,有什麼身分提告」,一語道出對新型種姓制的無奈。

然而,我們在發生潑糞尿事件後卻繼續加深這樣的新型種姓制,對議員更加冷血、偽善的主張輕輕帶過,但群起猛攻幾位年輕學生,甚至媒體訪問議員對此事的看法,讓她一方面感嘆不捨遊民任人欺如貓狗,一方面又譴責北市府鴕鳥心態,應該強硬處理遊民問題。

那兩位下跪認錯的年輕人若是有知,必然認為:是非對錯根本無關緊要,社會之所以如此差別對待,乃自己身分不如人,有朝一日功成名就,非但潑糞灑尿不必親力親為,還可搏得美名與支持,豈能不趕緊奮發向上,爭作新型種姓制之中的人上人。

引用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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