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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中國時報 

邱坤良(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20100512.html

      萬華與台北市其他「區」相較,是老台北發祥地,也是極富文化傳統的聚落。三、四十年前,萬華龍山寺前的三水街、廣州街與華西街的飲食、草藥、雜貨或花柳巷,展現老艋舺的風情,也暴露「後街人生」的陰晦面,但空間與人事物的對比並不明顯。而後三水市場拆除,捷運與地下街陸續完工啟用。香火鼎盛的龍山寺築起圍牆,廟前小廣場限制閒雜人等聚集,西園路、華西街與廣州街、桂林路、貴陽街一帶人潮依舊。新建的五彩噴泉公園常有身心障礙者表演歌曲,公家單位也藉此舉辦藝文巡演,然而,在公園出入的捷運現代空間與地下街新商場,卻與周遭環境以及人事物,顯得格格不入。

     當信義計劃區、內湖商業區、甚至西門町商業的區域形貌與國際同步連結之際,萬華的發展與現代都會背道而馳,給外界的感覺是居住品質、就學環境不佳,房地產價格也深受影響,當地人士常把原因歸咎給數以萬計的遊民。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去年底在議會質詢,要求市府清潔人員每天深夜與清晨以水柱沖灑遊民經常棲息的角落,引起人權團體撻伐。應議員覺得委曲,找來當地里長聲援,終究不敵輿論壓力,哭哭啼啼地公開道歉。新聞熱了幾天,被大選議題掩蓋。但選舉揭曉,馬總統連任的年關時刻,應議員又召開記者會,指控人權團體刻意以自拍畫面對她污衊,目的在強化外界對馬總統「無能」的印象,人權團體則再公布質詢現場資料予以反駁。遊民的安置與就業確是現代社會問題,處理起來極為棘手,但與總統大選扯為一談,還是頭一遭。

     國際間很難找到沒有遊民的都會,歐美城市的車站、公園、地下鐵,遊民比比皆是。有些國家強制管理,有些國家(如日本)則採寬鬆政策,委由社福團體「管理」。東京新宿的公園、街道遊民充斥,成為另類「特色」之一,讓當地人頭痛,卻不妨礙新宿作為遊客非去不可的購物、旅遊點。東京最早開發的淺草與萬華在台北的角色類似,也有一些遊民,倒是利用晚間在商店門口棲息,天一亮就自動「外出」,未對市容帶來太多髒亂。

     淺草是江戶時代庶民生活中心,原來「河原」乞丐、藝人、妓女雜處,傳統曲藝流行,賭場與黑道文化隨之萌生。不過,二十世紀初日本現代藝文興起,源自歐洲的歌劇在淺草衍生日本化歌劇、輕歌劇、音樂劇與現代舞蹈。戰後的都市更新,淺草被定位為「下町」文化的重心。時至今日,這裡的日本時代劇、笑鬧劇與大眾文藝獨樹一幟。每年五月第三星期的週五、六、日三社祭,不僅東京人津津樂道,在日外國人也一睹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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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1年1月31日

鍾君竺(人民民主陣線成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89788/IssueID/20120131

之前在市議會質詢中,肯定市府單位朝遊民撒水以驅趕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要對遊民人權團體提告。身為萬華的社區工作者,同時也在萬華住了近10年,有些感想要說。

居民憤慨政府無能

最近拜訪龍山寺周遭店家時,常聽到居民說:「那些人權團體都只管遊民的人權,那我們居住者的人權呢?」我跟他們澄清,人權團體也很關心居民的居住品質,問題是政府長期失職,才讓居民和遊民演變成對立關係。

當我跟居民解釋為什麼現在的就業政策和安置政策幫不到遊民時,他們也會進一步說:「對啊,為什麼政府要為了花博、放煙火浪費幾十億幾百億,而不把錢拿來用在幫助這些遊民就業呢?」稍作釐清後,我看見萬華居民情緒底下更深層的是,憤慨政府無能解決貧窮問題,把遊民丟給向來缺乏發展資源的萬華人承擔—收容所絕對不會蓋在市政府和101

萬華居民和遊民的權益,長期遭受政府漠視,我們認為掌握權力的公部門應該做到以下3件事:

第一,檢討為什麼現在的就業和安置政策幫不到遊民:現在連大學生失業率都這麼高,絕不能以主流標準處理中高齡遊民的就業。當遊民老了、病了,一天只能工作4小時,政府能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水準,而不是只說遊民好吃懶做,給他工作機會他還不要。而收容所如果太軍事化管理,我們一般人也不願意住的話,應該朝向人性化規劃,提高他們入住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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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祥(中正大學大傳所副教授)

http://benlakuang.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6.html

睡末寒冬,聖誕前夕,台北市政府更改萬華地區的灑水時間,於深夜11時在萬華艋舺公園以維護清潔之名噴水驅趕遊民,這項作法不只被批評不人道,更引起社會大眾的不滿。

不過,北市府的舉動卻受到應曉薇議員的肯定,她在議會稱讚「大範圍執行清潔工作,絕對是在用智慧的方式解決遊民問題」,並且建議「不能只灑外面,誰往遊民身上灑,就撥獎金」。對應議員而言,「這些遊民真的太糟糕了!」、「惡劣到極點」,因為他們「是好逸惡勞的人聚集在該處當遊民,製造了髒亂。」

即使大部分人未必會同意用這種方式驅趕遊民,應議員也已公開道歉,但她的說法其實反應了不少人慣有的刻板印象:遊民的出現大多是因為好逸惡勞、好吃懶作;不僅如此,他們破壞市容,造成恐慌,也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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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莊佩璋】 2011-12-29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122900507.html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要求政府以「灑水」驅趕遊民,說「誰把水灑到遊民身上就發給獎金,因為這些遊民實在太糟糕了」。這麼沒人性的話,當然引來人權團體撻伐;在社會壓力下,應曉薇也在耶誕節公開道歉。

     不過,嘴巴雖然道歉,同時她卻又說,艋舺公園許多持槍、販毒、吸毒、騷擾女子案件,多半與遊民脫不了關係。不只如此,應曉薇還在臉書爆料,萬華遊民有愛滋病帶原者,甚至有遊民因姦殺三歲幼童與婦女而被判死刑、被槍決。

     果真是「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能持槍、販毒,還會去當遊民嗎?愛滋病帶原難道會在額頭留下印記,否則她怎知遊民有帶原者?最近共槍決九人,在此之前已四年沒執行槍決,請問那一個是遊民?還好,現在已不是戒嚴時代,否則應曉薇大概會說「共匪、台獨、黨外都潛伏在遊民裡」。

     遊民一直是萬華的頭痛問題;議員為民喉舌,反映問題也是天經地義。但是解決之道如果違反人權,泯滅人性,就會重蹈歐洲中古世紀獵巫、納粹屠猶的覆轍。

     其實,遊民就如同議員、記者…等,有好也有壞。別忘了,不久前,轟動全台的雲林小兄妹蹺家環島,碰到第一個貴人就是寄居台北車站的遊民。

     而且,更別忘了,台灣是移民社會;所謂移民,其實就是遊民。從最早的「兩條腿夾一對LP」渡海來台的羅漢腳,到六十幾年前倉皇南渡,只剩爛命一條的「老芋仔」,每一代移民的處境,都跟遊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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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http://benlakuang.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html 

隨著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開幕在即,台北城熱鬧非凡,但並不是因為明星藝人站台,或者公務員被迫跳著花博舞迎接這場難得盛會,而是市議員連番揭發花博弊端,打得郝龍斌市長差點喘不過氣來,全民在一片沸沸揚揚的弊案聲中,遙望花博來臨。

花博弊案當然需要持續追蹤,但更不能忽略的是,台北市政府為了花博,整頓市容,市府攤販遊民工作處理小組指示警方全力驅趕龍山寺周邊及艋舺公園的遊民。街友們放在公園的紙板、碗盆、棉被、衣物等用品,也被當環保廢棄物清運掉。

類似的事件也發生在台中,台中市政府在街友外出打零工的時候,清空所有雜物,連藥品、證件都沒留下,家當全被當成廢棄物丟棄。

這幾年,台灣各級政府不斷爭取大型的運動賽事,或是舉辦國際級的展演活動,這些舉動大多能得到社會好評。但事實上,不論是國際比賽或博覽會本身就是一種政治舉動,一方面炫耀國家的財力與爭取國際知名度,另方面則是對內進行政治動員,透過設定國家或城市的共同目標,凝聚共識,增加集體的榮譽感,排除有礙實踐「共同目標」的群體。這種作法不僅有助於城市更新的短期效應,更有利於鞏固執政者對內政治地位的拉抬。當然,這並不是完全沒有政治風險,最常見的是,大型活動之後的債檯高築,甚至城市裡的弱勢者,往往在美化市容與維護秩序的正當性下被當作「破壞者」,遭到不平的對待。

舉辦國際活動或「美化」市容對城市發展並非不重要,只是所謂的「美」並不只是尋求整齊、美觀,或者展現高尚的「品味」,更重要的是,美感的養成還包括是不是具有尊重多元,甚至彼此欣賞的態度與涵養。理想的狀況是,我們承認遊民其實是一種主動或被迫選擇的生活方式,也是城市裡的獨有文化,我們有沒有可能因此從遊民的身上相互觀照,或對不同的生活形態彼此尊重?

坦白說,上述的說法有些高調,實踐起來相當困難,對許多人而言,遊民不只會破壞市容,更是「社會問題」。然而,遊民若真是社會問題,那麼,執政者的責任就不該侷限於地方環保單位處理「垃圾廢棄物」的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認真面對造成「社會問題」的背後原因。

遊民的出現,不僅涉及到個人生活方式或面對社會秩序的選擇與回應,更重要的是,反應了房價高漲、住宅政策、貧富不均、社會福利等結構性問題,如果政府無法有效解決,當房價越來越高、失業者越來越多,所謂的遊民自然也可能越來越多。

花博其實是個照妖鏡,不僅照出了少根筋的政府,也反照出執政者好大喜功的氣量,更暴露了執政者面對弱勢者及「社會問題」的思維與能力,而無法解決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只會打掃環境、妝扮門面、驅趕弱勢者的執政者,其實是個無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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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01:24 中國時報 【林耀盛】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122800531.html

     都會區的流浪漢,無論是遊民或街友的稱謂,是取消個人的身分認定差異性。「遊民現象」是社會選擇的後果,緣於無力謀生或遭到解雇或其他原因,或許各有其不同的生活故事。以社會規範的道德量尺放大到所謂「遊民」的顯影,是以強勢公權力打壓弱勢百姓,同時只是反覆建構汙名的標記而已。遊民固然造成社會秩序問題,但以水柱噴灑手段的法西斯心態更令人非議,即使事後以「玩笑話」辯解,無異於歷史上對待「非正常」者的再現。

     由歷史鳥瞰,歐洲十字軍東征結束後,社會建立收容所,將痲瘋病人、流浪漢、竊賊及瘋子共同監禁,瘋狂者、流浪者這些遠離「正常」規模的「非常」者,就被視為如同犯人般,對於社會秩序的維護同具破壞力須加以集中控制。後來,雖然有人道觀點進行解放,但精神異常者、遊民,卻在社會以維護安全與治療矯治的「再機構化」編制下,成為邊緣的族群。

     可嘆的是,如今卻發生中世紀「驅逐術」。台灣社會所謂「全球化」菁英在精神上超越地域限制,實質上卻又意識形態凌駕一切,驅除邊緣不安的雜質。我們要排除的雜質是來自於每個人否認的內在暗影,或是城市/社會不願面對的真相。當市政府以冷水在寒夜噴灑街友,是一種審級機構的權力霸淩,意圖讓冷水突然沖下,街友措手不及;如果街友拒絕離開並認錯,就再對其沖水一次。水的功能使人感到痛苦,它打斷街友日常秩序,由此使人重新回到其試圖迴避的現實世界中來;它令人受挫,使人清醒地面對自我,彷彿拆解了社會「不定時炸彈」使之歸零。然而,執行政策者的藐視人權作法,自以維安自居實則本身的舉止就是瘋狂。

     我們害怕「異類他者」竊取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對圓滿家園的想像,於是我們同時也把我們的恐懼和憎厭,投射在異者身上。但深刻入裡地考量社會上,即使有「家屋」空間卻可能是居住在「鐵皮屋」、「貨櫃屋」,或是「新貧族」、「租屋戶」或「無殼蝸牛族」。思想家福柯曾提出「異質空間」概念,意味著主流社會建構的都市空間忽略真實的民間草根生活,未來的都市空間將必走向另類平權的趨勢,議即將來都會(城市)有更多弱勢另類的異質混雜空間。

     然而,當立法院在選前罔顧正義通過行政院版本《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我們明白「受苦」被取而代之的是「偏差」、「病態」。人類的受苦涉及生活上未可言宣的、難以承受的、驚懼的經驗,它經常抗拒語言表述,卻被收編為症狀表徵,而且是「非正常」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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