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21日  中國時報/謝錦芳/台北報導 

      全國各縣市中,台北市被公認對遊民服務相對較多元。北市社會局社工科科長童富泉指出,「我們服務做得越好,街頭遊民卻更多,因為外縣市遊民都來了。」「建議中央訂定遊民專法,建立各縣市照顧遊民的統一標準。」對此,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表示「目前許多工作不必立法就可以做,至於訂定專法須再研究。」

    童富泉指出,台北市有二個遊民專責收容中心,共計一一三床,面對數百名遊民,當然不夠。市府二年前開始補助民間團體經營「一日住中心」,免費提供遊民短期急難住宿,就像電影《當幸福來敲門》情景,目前補助卅五床,這樣的容量也是不夠的。

      台北市社會局社工科每年輔導遊民預算逾三千萬元,而內政部每年補助全國遊民的預算也只有三千多萬元。台北市主要用於兩個收容機構的費用,以及協助遊民租屋、急難救助、生活費用、以工代賑、輔導就業等。

      多位社工員反應,六十五歲以下、非身心障礙的遊民,他們多半打零工,入不敷出,但多數難以申請低收入補助。首先,他們多半戶籍不在台北,申請也不會通過,其次,現行《社會救助法》是以戶為單位,並非個人,而遊民多半與家人失去聯繫,很難符合資格。

      童富泉認為,「社會資源有限,這些人如果好手好腳,憑什麼向政府申請補助呢?目前法令是給予『急難救助』,最後目標是協助他們自立。」

      「不過,遊民問題若不處理,情況只會更嚴重,這是一個很大的壓力。」童富泉指出,「中央應統一訂定專法。」黃碧霞則表示,今年五月中央頒布「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範例,在未訂定專法前,各縣市依自治條例辦理。

引用自: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1082100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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