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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鍾君竺(日日春協會工作者,萬華居民)

轉載《TAHR PAS 2012冬季號:遊民、露宿者、無家之人專輯》 http://www.tahr.org.tw/node/1147

 (註:今年初應曉薇議員對當代漂泊協會提告時,我出席了當代漂泊的記者會。會後並將發言稿改寫成投書,刊登於蘋果。如今應台權會之邀,將這篇投書加以小修。)

      遊民議題在萬華,長期以來一直充滿複雜的利益糾結與衝突。這一年來由於應曉薇議員的種種作為,更加深了此議題的白熱化。身為萬華的社區工作者,同時也在萬華住了近十年,有些感想要說。

      最近在拜訪龍山寺週遭店家時,常常聽到居民說「那些人權團體都只管遊民的人權,那我們居住者的人權呢?」我跟她們澄清,人權團體也很關心居民的居住品質,所以,灑水絕對不能解決大家的困擾,反而會模糊問題的焦點在於政府長期失職,讓居民和遊民演變成對立關係。當我跟這些居民解釋為什麼現在的就業政策和安置政策幫不到遊民時,他們也會進一步說「對啊,為什麼政府要為了花博、放煙火浪費幾十億幾百億,而不把錢拿來用在幫助這些底層遊民就業呢?」稍作釐清後,萬華居民的情緒也不再衝著著人權團體而來,而是憤慨政府無能解決貧窮問題,把遊民丟給向來缺乏發展資源的萬華人承擔-收容所絕對不會蓋在台北101旁邊、不會蓋在博愛特區上!

      遊民和萬華居民的權益,長期遭受政府漠視,任何有心要幫助居民和遊民的人,絕對不是肯定灑水作為或污名人權團體,而是責求掌握權力的公部門(包括市議員和市政府)做到以下三件事:

第一, 檢討為什麼現在的就業和居住(安置)政策幫不到遊民:


     現在連大學生失業率都這麼高,工作機會少、勞動強度增加的情況下,絕不能以主流標準處理中高齡遊民的就業。當遊民老了、病了,一天只能工作4小時,政府/議員能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水準,而不是只說遊民好吃懶做,給他工作機會他還不要。

     而遊民的出現,代表社會上有一群人無力負擔穩定的居住空間,政府是否該回頭檢討目前的都市更新與居住政策,其中是否有讓這群人可以安身立命的空間?目前用以短暫安置遊民的收容所,如果太軍事化管理,我們一般人也不願意住的話,也應該朝向人性化規劃,提高他們入住的意願、降低居住門檻。

第二,促進居民和遊民的溝通協調,而不是互相指責強化對立:


      應曉薇議員將整個艋舺公園的環境整潔都丟給遊民,也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有許多垃圾其實是遊客製造的,遊民反而會為了維護自己的睡眠空間而主動打掃。我們認為要解決環境問題,應該盡速促進居民、遊民、管理單位的溝通協調,譬如遊民因為沒有居住空間、無法洗澡而發出異味,那能否增設洗澡設施? 或雇用遊民作清潔隊、巡守隊等等對社區也有益的方式。而這些解決方式都需要進行深入的公共討論,而非製造對立。

第三, 公部門整體投入萬華的資源不夠,居民和遊民應一起爭取資源,發展在地特色:

      作為一個萬華人,我喜歡萬華的原因是,包容力很大,很有人情味,弱勢者之間守望相助,就像我家樓下的失智阿媽從來不怕走失,因為大家都會看顧著她;而遊民之所以會到萬華來,也是因為這裡廟多、有底層人打零工的機會,這裡有弱勢者生存的互助網絡。我衷心希望萬華的發展,應該保留這裡的特色,在這樣的基礎上作修正,而不是只為了求發展,鏟掉原本的特色。艋舺公園不只遊民會來,也吸引很多老人家,每天從淡水、基隆、三重搭公車來此地,因為這邊有屬於底層銀髮族的吃喝玩樂,就像中高齡的五分埔、西門町。台灣現在已經要進入高齡化社會,萬華的這個特色是值得重視與發展的,因為若變成東區那樣光鮮亮麗的高樓大廈,恐怕萬華許多小商家小店舖也不一定能保有現在的生機。

      萬華居民和遊民間雖有矛盾,但同時也是一個長期被漠視的共同體。怎麼解決遊民的生存問題和可能帶給社區的困擾、遊民法是不是好的解藥、怎麼制定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問題?如果決策與現實脫節,或一股腦地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非但無法解決遊民的生存恐怕對居民而言也無益。關於艋舺公園的現象,期待下一階段能看到遊民、人權團體、和社區都參與其中的理性對話與討論,把制定政策/政治的權力交還給這些主體,而不再只有政治人物訴諸悲情、以對立和污名才能引起注意的「花系列」肥皂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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