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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早前清走露宿者家當,小額錢債審裁處昨裁定案中露宿者每人可獲2000元賠償,惟有露宿者追償未果已離世,眾人昨擺下鮮花蠟燭為其中一人陳健明悼念。(李澤彤攝)
食環署早前清走露宿者家當,小額錢債審裁處昨裁定案中露宿者每人可獲2000元賠償,惟有露宿者追償未果已離世,眾人昨擺下鮮花蠟燭為其中一人陳健明悼念。(李澤彤攝)

食環洗街充公家當

【明報專訊】食環署今年2月以洗街清除「廢物」為由,充公多名深水埗露宿者的家當,引發其中19名露宿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經過近半年聆訊後,雙方最後達成和解,由律政司向每人賠償2000元,但政府拒絕道歉。不過,案中兩名索償未果已病逝的露宿者,家人須先處理遺產承繼等程序,待明年2月再作審訊。有露宿者表示已拿回公道,不苛求政府道歉。

兩人等不及病逝

案件自本年6月開審至今,繼其中一名申索人梁志明於8月因慢性肝病毒感染過世後,另一申索人陳健明亦於本月19日因腎衰竭、肺穿洞等病離世。社區組織協會代表及眾露宿者昨出席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前,先帶同鮮花及蠟燭在庭外悼念陳健明及默哀。

多名露宿者原定每人索償3000元及要求政府道歉,但經過一輪調解後,雙方昨達成和解協議,審裁官麥國昌裁定案中露宿者每人可獲2000元賠償,且毋須支付訟費,律政司須於下月27日前將金額交予審裁處會計部,再由露宿者代表、社協幹事吳衛東轉交眾人。惟在聆訊期間逝世的梁志明及陳健明,須由二人之遺孀登記成為遺產承繼人方能代理賠償事宜,故押後至明年2月26日作裁決。政府一方在事件中拒絕道歉。

露宿者:賠錢等同認錯

吳衛東在庭外表示,對於聆訊期間有兩名露宿者過世感到可惜及無奈,雖然政府拒絕道歉,但仍要賠償露宿者,證實公道在他們一方。申索人之一張海雁說,審裁官的裁決公正,雖最終賠償額比他們提出的每人3000元少,但他稱「就算賠一元都願意」,政府肯賠錢已等同承認錯誤,又指不苛求政府道歉。

【案件編號:SCTC012061、012073-77、012079-80、012321-22、018917-18、025218-19、027515、026118、033863、034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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