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虛假立法行驅趕遊民之實
北市遊民輔安條例違反人權
記者會
台北市議會將於10月23日對於「台北市遊民輔導自治條例」進行二讀,目前修法版本有二,一為台北市政府所擬;另一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所提版本。台北市政府版本裡,開宗名義將法案名稱改為「臺北市遊民輔導安置自治條例」,並將第一條立法目的增修為:「臺北市政府為輔導遊民生活,保障弱勢民眾權益,維護社會大眾,並依社會救助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制定之」。對此,我們以為台北市政府的修法條文,將是對於城市貧民居無定所的困境,提出基本的援助保障。然而,逐條審視後,未見新增任何條文「保障弱勢民眾權益」,反而制定出「管制遊民意味濃厚的遊民法」。同時,部分新增條文,具有高度爭議,若貿然審議通過,必將引發重大人權侵害與後患無窮。鑑於兩個提案單位,過去對於居無定所的城市貧民,都曾祭出殘酷的驅趕手段,而法案自內容到審查程序都有嚴重瑕疵,如果貿然通過,不僅未能促進社會公益締造人民福祉,反而將是潑水事件的擴大再版,將當權者迫害底層貧窮人民的行為就地合法化。
主辦單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當代漂泊協會、遊民行動聯盟
時間:2013年10月21日(一)上午10點
地點:台北市議會五樓第一會議室
與會者:
徐佳青議員(台北市議員)
翁國彥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蘇偉碩醫師(前馬偕醫院精神科兼任主治醫師、現任高雄市樂群診所主治醫師)
郭盈靖(當代漂泊協會執行委員)
遊民行動聯盟代表
庄島以良子(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
台北市政府各單位代表:
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勞工局、環境保護局、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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