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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3 苦勞網 公共論壇

張智琦 (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 責任主編:張心華

不論在媒體再現或社會印象中,「遊民」都是長期承受污名的一個群體,很少被給予不同的命名與意義。去年底,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灑水驅趕遊民」的言論引起非議,遊民獲得社會大眾廣泛同情,究其原因,應是寒流來襲時噴水趕人的「不人道」程度,逾越了中產階級市民的價值觀。換個角度想,若是「無寒流時」噴水或改以其他方式驅離,恐怕就不會造成多數民意的反彈,說穿了,這是一個特定語境下的符號構連效果。
  
同樣的道理,我們要如何理解近日PTT爆出的強恕中學學生對遊民潑糞的事件呢?學生所攝影像、行為動機顯得比噴水驅趕更不人道,一時間,網路鄉民及新聞媒體高度關切此事,遊民從普遍時空意義下的「缺席者」,變成廣大鄉民注目且施以同情的「受害者」,潑糞學生則被妖魔化為十惡不赦、教改失敗的「垃圾」。在此,光明對抗邪惡的戲碼再度上演,而鄉民站的那一方,當然是清除垃圾的一方。
  
這類正邪不兩立的故事,結尾總是相似的,最後不堪龐大的輿論壓力,兩位潑糞學生在鏡頭前下跪、磕頭道歉,請求社會給他們一次機會。有趣的是,他們主要道歉的對象,他們請求原諒的那個「社會」,顯然不包括遊民,而是網路鄉民及新聞媒體代表的多數中產階級市民的社會──他們的舉動對不起所屬群體的價值觀,因而要被主流社會驅逐。

鄉民的偽人道主義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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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3 21:09 作者:社論/ 台灣立報

去(2011)年底,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質詢時要求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以潑水的方式驅趕遊民,還說「誰把水灑到遊民身上就發給獎金,因為這些遊民實在太糟糕了」。在議會殿堂上的質詢內容,後來議員辯稱只是「開玩笑」和「失言」,但是基本態度沒有改變,她誣指遊民為持槍、販毒、吸毒、騷擾女子的犯罪淵藪,還捏造遊民是愛滋病患和姦殺幼童與婦女的死刑犯,甚至動員當地里長和居民來向抗議她的人權團體嗆聲。

沒想到應曉薇議員的「玩笑話」,日前真的有高中生將之具體實現,他們把紅茶混著糞尿,潑向在路邊休息的街友,還得意洋洋的拍攝成影片,放在網路上供人瀏覽。不過這兩位高中生比議員坦率,直言這麼做純粹是因為好玩,也沒有忙著幫遊民羅織罪名,而只是認為遊民比較好欺負,應該不會被報復。

兩相對照,潑糞尿的兩位學生比主張潑冷水的議員要好得多,無奈這種歧視已深入人心、滲透骨脊,以致學生在道歉時還說「沒有必要為了一個街友,害死我們三個社會新鮮人啊」,先前也在網路留言「這樣刺激他們,可以幫助他們努力脫離遊民生活」。這和議員將街友與當地居民劃分為「有問題/正常」的看法如出一轍,前者就是需要被驅趕、被刺激、被輔導協助脫離有問題的狀態,而且人是有絕對的高低之分,「正常人」就是比「有問題的人」要高等、尊貴。

再進一步,這個社會向來就是教導大家把人分等分級,例如某電腦補習班的廣告不斷強力宣傳,水電工、停車場管理員……都可以變成電腦工程師,言下之意後者當為前者的表率,或者前者應該被驅趕、被刺激、被輔導協助變成後者。這種貴賤之分已經不是職業身分的差別,而是一種對人的根本分類,被潑糞的遊民不願提出告訴,表示「自己是遊民,有什麼身分提告」,一語道出對新型種姓制的無奈。

然而,我們在發生潑糞尿事件後卻繼續加深這樣的新型種姓制,對議員更加冷血、偽善的主張輕輕帶過,但群起猛攻幾位年輕學生,甚至媒體訪問議員對此事的看法,讓她一方面感嘆不捨遊民任人欺如貓狗,一方面又譴責北市府鴕鳥心態,應該強硬處理遊民問題。

那兩位下跪認錯的年輕人若是有知,必然認為:是非對錯根本無關緊要,社會之所以如此差別對待,乃自己身分不如人,有朝一日功成名就,非但潑糞灑尿不必親力親為,還可搏得美名與支持,豈能不趕緊奮發向上,爭作新型種姓制之中的人上人。

引用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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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2 自由時報

〔本報訊〕強恕中學3名高三學生自拍對遊民潑穢物的影片上傳網路,引起社會批評行為偏差。今(12)日其中2名主要動手潑穢物的加害學生,到警局進行筆錄製作,並在警局外向社會大眾下跪道歉。陪同的家長也在旁哽咽,後悔沒有管教好孩子,希望社會能夠原諒,並將盡力補償受害遊民。

2生認錯 強調會自我反省

 到案的2學生是影片中動手執行所謂「潑糞任務」的加害者。2名學生在警局外,向社會大眾深深道歉,並強調對於自己做出的行為相當慚愧,會自我反省,以後絕對不會再做出這種事情。

 過程中2名學生不斷鞠躬、道歉。不過當被問到,影片中潑灑遊民的不明物體,是否真的就是排泄物?學生並沒有回應,只說已經知道錯了,最後更直接在所有媒體鏡頭前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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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安君

十多年前,協助好友煮「年夜飯」與遊民分享,平常遊民居無定所,身上多半髒兮兮,帶有濃厚的味道,但那一天,很多人盛裝,他們沒有家人陪伴,就在這一天,可以好好吃一頓所謂的「團圓飯」,而且是不熟識的人準備的,他們笑得很開心,因為過了這一夜,就又要回到原本在街頭的生活。

我不想談遊民安置的問題,那是政府該做的,我想講的是「集體暴力」的問題。其實三月份,藝人Makiyo爆踹、毆打計程車司機時,我就從You Tube找到一段廣告影片,讀者肯定都看過,也印象深刻,那是「巨匠電腦」廣告,篇名「成就篇」,注意,是「成就篇」。

巨匠之前,我是水電工,
巨匠之後,我是建築設計師。

巨匠之前,我是停車場管理員,
巨匠之後,我是電腦工程師。

看出什麼問題來嗎?對,就是職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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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向街友潑屎取樂 網友「糞」怒

強恕中學「潑屎雙煞」 連兩天撒野 當作拍廣告PO網

街友氣炸 網友撻伐 學校:這次真的太過分了

2012-05-12 01:03 /中國時報 /【林佩怡/台北報導】

 惡劣強恕中學兩名高三生,在西門町向街友潑尿和潑糞;街友看見身上糞便,一臉茫然。(翻攝自網路)

 惡劣強恕中學兩名高三生,在西門町向街友潑尿和潑糞;街友看見身上糞便,一臉茫然。(翻攝自網路)

 

 惡劣強恕中學兩名高三生,在西門町向街友潑尿和潑糞;街友看見身上糞便,一臉茫然。(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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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5/04 自由時報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

引用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4/today-taipei3.htm?Slots=TPhoto

台北市社會局長江綺雯昨天表示,推估台北市遊民數量在五百至六百人之間,其中只有四成設籍台北市,亦即在台北市的遊民六成來自外縣市。

江綺雯昨天前往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就「制定台北市遊民輔導自治條例」進行專案報告,她在報告中做上述表示。

委員會也通過郭昭巖議員提案「台北市政府應尋求跨縣市支持與合作,以達積極處理遊民之協助、安置、就業及輔導等問題」,江綺雯承諾對這項提案「將積極辦理」﹔不過,郭昭巖昨天未出席會議,全程由陳政忠議員代為說明並表達意見。

江綺雯表示,滯留台北市的遊民較集中在中正區與萬華區,合約七十五%,遊民問題在台北市被關注二十餘年,世界先進國家大都市多有類似困擾,尚未能有徹底解決良方。

報告指出,遊民以男性居多,約佔九成;年齡層以四十至五十九歲為主,佔六成以上;遊民疑似精神病患者約十二%;遊民有就業意願者約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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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2  NOWnews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引用自:http://www.nownews.com/2012/05/02/11689-2810077.htm

臺中市召開遊民業務聯繫會報,會中針對午夜十二時以後街友安置問題、街友強制就醫條件等議題,引發熱烈討論。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超過午夜十二時的街友安置並非常態,指示社會局再與警察局溝通,建立完善的後送機制。衛生局技正林永賓則說,只要看到遊民有傷口或出血,基於人道考量,都可直接送醫,不需經過衛生局認定。     

警察局保安科股長林崇懿反映,警察局因二十四小時執行勤務,常是民眾舉報遊民的第一線,但街友關懷中心以影響安寧為由,超過午夜十二時即不接受遊民安置,林股長認為應有妥善配套機制,若任街友待在警局,也會造成辦案、處理公務的困難。

王秀燕認為,超過午夜安置遊民的狀況應屬個案,若請個案隔天再自行登記入住,執行上成效不彰,社會局應與警察局再溝通,建立完善的後送機制。王局長提出兩點方案,一為社會局出面與街友關懷中心協調,以個案方式安置有此需求的街友,由社會局補貼經費;二為社會局與各地區養護中心合作,午夜十二時後若有安置需求,先送往養護中心,隔日再將個案送至街友關懷中心。   

西屯區公所報告轄區內街友因疑似皮膚疾病搔抓,造成外衣可見血跡,是否構成強制就醫要件?衛生局林技正強調,基於人道考量,只要警察或社工員目擊遊民有受傷、出血等狀況,不需等待衛生局認定,即可直接送醫;若是遇到疑似精神狀況不佳的街友,社工員與警察單位可通報地區衛生所,由衛所護士進行初步認定,並協助送醫。

王局長強調,每位街友都有一段歷程或故事,應以包容與人性關懷的方式處理,希望未來在安置街友的同時,也能顧及街友自身的意願,在人權與社會安全間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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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中心綜合紐約28日電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April 29, 2012 06:00 AM 
圖片 1 / 3
最新調查顯示紐約市遊民激增,已超過3000人,但
維權人士稱,露宿街頭者絕不止此數。圖為一名遊民
撿拾垃圾桶內的「剩餘物資」。(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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